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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2
关于此书的五点笔记(第五点已被河蟹) - [读书笔记]

(一)我是先看完托马斯拉科尔的《孤独的性——手淫文化史》再看这本书的。这本《死亡大辞典》和《孤独的性》得以一时大热都要拜九十年代以来的历史转向运动所赐。所谓历史转向,和康德所提出的哲学转向有一脉相承的关系。历史研究这一行为,从原本理解当中的,以逻辑体系还原已发生的整个社会时空形态的努力,变成了个人视角的拼贴。以《孤独的性》为例,像手淫这种单独门类的文化史研究在近二十年内就成为了史学界最热门的话题。《死亡大辞典》也是这种小文化史热的产物。我们很难归类其为社会学或者史学著作,它的研究对象就是死亡的方式本身。可以预见这种糅杂着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多种学科的跨界研究还会继续一段时间内的热度。只是不知道假如这种研究方法成为了主流之后,现有的学科分类是否还能够继续适用?
(二)就其产生原因而言,诸如百科全书、辞典这一类的书目,本来的作用是以条目形式的文字把他们认识到的全部或者一部分世界给囊括在一本书当中。然而文字是这样一种不完善的逻辑符号,而逻辑本身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也时常理解不能。因此对于辞典的后现代式解构也就顺理成章。如“魔鬼词典”这种无聊文体本源自《哈扎尔辞典》、《马桥词典》一类的词条式小说。本书虽然没有虚构想象的成分,但是对于死亡本身的探究就已经是一个足够有想象力的行为。
(三)关于百科全书,还有一个补充。引领启蒙运动的那一群大牛——卢梭、孟德斯鸠、伏尔泰、布丰,这一群人在狄德罗的带领下集体抽过一次风,编了一本书叫做《Encyclopédie ou Dictionnaire raisonné des sciences, des arts et des métiers》,中文译作《百科全书或科学、艺术及工艺详解辞典》,在三十年间浩浩荡荡地出版了三十五卷。他们认为只要通过百科全书给世间的万事万物下一个定义,那么人类就可以掌握这个世界的一切规律。在这种不知道算是伟大还是冒傻气的精神感动了一个叫做奥诺雷.德.巴尔扎克的文学青年,于是直到51岁逝世,巴尔扎克花了大半辈子的时间完成了半部《人间喜剧》,想要把整个法国纳入到他的文集里面。博尔赫斯也提到过类似的事例,《阿莱夫》提到了一篇数十万字篇幅的获奖诗歌名叫《阿根廷片段》,是贝阿特丽齐的表哥将诗文化作又一个宇宙的计划当中一个最最微小的部分。归根结底,这种行为的前提,像博尔赫斯说的一样,是把这个世界当成了一个图书馆。我想这种事情也只有神秘主义者和唯理性主义者才能干得出来。不过除去了严肃的哲学讨论者,大家都还是比较相信不可知论的,不然黑色幽默也就没那么泛滥了。
(四)本书作者是一个作家而并非专业学者。幸好作者本人就很清楚这一点,因此除去了对死亡原因的各种描述以及经过验证的数据以外作者并不想做出什么给定结论。我想这就是这位作者最可爱的地方。当然作者并非没有自己的意见,比如把堕胎婴儿的数量和美国家庭从别国收养儿童的数量放在一起,能说明的问题显而易见。还有对于某则死亡的轶闻式描写,我们当然要清楚其中的戏剧化处理成分。不过这也蛮好的,不然这本书就得是洋洋数百页的表格而不是一本畅销读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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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3
看完逻辑学通俗读本,上几个逻辑测试 - [读书笔记]

请以在逻辑上解决以下问题.
1.白马非马论;
战国时名家的代表人物公孙龙留下了许多有趣的诡辩,其中最著名的就算是"白马非马"论.相传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公孙龙带着一匹白马正要出城.守门的士兵对他说:“马匹一概不得出城。”
公孙龙说:“白马并不是马.因为白马有两个特征,一是白色的,二是具有马的外形,但马只有一个特征,就是具有马的外形.具有两个特征的白马怎会是只具有一个特征的马呢?所以白马根本就不是马."
2.先有鸡?先有蛋?
一灯从怀中取出一个鸡蛋,交给了小龙女,说道:「世上鸡先有呢,还是蛋先有?」这是个千古无人能解的难题。杨过心想:「当此生死关头,怎地问 起这些不打紧的事来?」小龙女接过蛋来,原来是个磁蛋,但颜色形状无一不像。她微一沉吟,已明其意,道:「蛋破生鸡,鸡大生蛋,既有其生,必有其死。」轻 轻击碎蛋壳,滚出一颗丸药,金黄浑圆,便如蛋黄。一灯道:「快服下了。」小龙女心知此药贵重,于是放入口中嚼碎咽下。
——《神雕侠侣》第三十回
3.上帝能否创造一块自己搬不动的石头?
定义: 全能者为无所不能
令,上帝为 X
而 X 搬不动的石头为 Y;
如果 X 造不出 Y,则 X 非全能者;
如果 X 可以造出 Y,则 Y 的存在使 X 非全能者;
所以,无论如何,X 都不是全能者;
结论: 全能的上帝是不可能存在的.
假如你是一个教徒,你该如何证伪上面的论证?
4.我们称呼头上没有头发的人为秃子.那么,如果他有一根头发呢? 当然,比秃头者多一根头发无法使一个秃子变成不是秃子.所以,如果一个有 X 根头发的人被称为秃子,那么,有 X+1 根头发的人也是秃子.所以(X+1) +1 根头发的还是秃子.以此类推,无论你有几根头发都是秃子.
显然,这个结论是错的.那么,错在哪裡?
5.真理必然存在?
定义: 真理是永远不会错的东西.
论证: 真理的存在是不能被否定的.
因为,如果你主张 「真理不存在」.
令 X = 「真理不存在」。
那么,我们可以问,「X 是不是真理?」
如果,X 是真理,因为X存在,则真理存在.
如果,X 不是真理,则因为「真理不存在」是错的,所以真理存在,
所以,无论如何,真理存在.
真理的存在是不能被否定.
结论:真理必然存在.
请指出该论证中的问题.
以上五个问题及其答案来自台湾华梵大学的哲学系学生作业.
关于这本书,我想说的只是:当一个社会当中横飞着互相间斥为"脑残"的攻讦,当一个不同背景下的人越来越难以互相了解以至于互不谅解,当所有 人都在说"认真你就输了"......我不知道这种对于理性的不信任到底是源自于理性的无能,还是人性本身的劣根.而关于逻辑这一门本意在于教导人们如何 合理高效地交流的学问,在这个国家已经退化成了极少数专业人士的权力,而上一本关于逻辑的通俗读物还要追溯到四十年前,或许中国人只是在嘲笑西风不解风 情,看不懂这片土地上充斥的悖谬,对聪明人来说是一个多么舒适的环境. -
2009-07-21
当娱乐可以让谈恋爱不如跳舞 - [读书笔记]

记得还小的时候,陈慧琳阿姨那首《不如跳舞》有一段时间统治了大街小巷正版盗版音像店的音响和所有的电视点歌台。那段副歌我到现在还能哼出来,“不如跳舞,谈恋爱不如跳舞,让自己觉得舒服,是每个人的天赋......”倒不是因为有多喜欢这首歌,纯粹是重复审美导致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而已。当然当时年纪很小,对“恋爱”都没有什么概念可言,更不知道为什么谈恋爱不如跳舞,大概是因为谈恋爱以后每个人都会变得跟紫薇和尔康一样磨叽吧......
现在陈慧琳阿姨舞曲天后的地位早就已经被依然年轻的蔡G奶和更年轻的王心凌郭美美们取代了。这没什么要紧的,我们沉浮人世的这十几年,连MJ都潦倒而死了,在电视上唱歌的那些人变来变去我们早就习惯了。这不像原始时代,所有的技能、艺术和哲思都要通过记忆的传承去延续。归根结底,这是一个鼓励遗忘的时代。
尼尔.波兹曼的《娱乐至死》想要提醒我们的问题之一就是无穷无尽的遗忘。每天电视新闻中有无数的生离死别,下一秒,随着播报员的表情语调从沉重转向欢快,我们便遗忘了世界另一头的凶杀噩耗,高兴地听着超女的最新赛况。
我们会被娱乐至死,当然不是因为我们遗忘了曾经的娱乐。在书中波兹曼建构了两个模型——奥威尔(《1984》的作者)式的和赫胥黎(《美丽新世界》的作者)式的。两个模型当中,一切的信息掌握在极权当中,人们得到的,是被篡改的和被制造的,而极权依此奴役人民。然而不同之处在于,奥威尔式的模型当中,人们的意志被强权最大程度地抑制;赫胥黎式的模型中人们根本没有反抗的意志,在一个公司国家的安排下,一切美好,相安无事。每一个中国人都熟悉奥威尔式的社会,但显然赫胥黎的设想对于极权者而言更加困难,却也更加安全。当源源不断的垃圾信息将我们捆绑在电视(当然现在还有电脑)前,使我们距离现实和美德越来越远时,我们却因为这些垃圾给我们带来的快感而不能自拔。是的,这就像我们食用垃圾食品时的感受一样,但是区别在于,当赫胥黎的设想真正实现时,我们会把垃圾当做真相,把洗脑作为美德,永远不会知道在鸡块和奶昔之外还有什么是值得我们去吃的。
这绝非危言耸听。波兹曼举的例子当中,一支爱斯基摩人为了看到电视剧《达拉斯》当中的某一集而推迟了一年一度的迁徙;而为了保证节目的严肃性而拒斥娱乐化元素的电视制作人罗伯特.麦克尼尔,其收入是同水平制作人的十分之一。观众无法拒斥来自娱乐的诱惑,而那些不够娱乐的节目(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则被观众本身无情地淘汰。
电视节目本身的娱乐化也并不足以令我们步入美丽新世界。如果我们清楚,让娱乐的归娱乐,让严肃的归严肃,那么哪怕明天曾轶可就成了超女冠军,我们也可以抱着娱乐的心态灿然一笑,绝对不会有做着音乐梦的孩子明天起就开始苦练绵羊音。
最可怕的也绝对不是那些打着娱乐旗号的电视节目。举一个远一点的例子。鲁迅笔下的孔乙己作为一个读书人而受尽鄙夷。问题不是出在他学问很糟糕,而是他不能利用自己的学问考取功名。这就是将学术异化为工具,通俗点说叫做登龙石的后果。同样地,娱乐化的世界里,媒体当中的出镜率成为了对严肃问题的评判方式。我高考的那年,厦大历史系在广东省招考的分数直逼北大,这恐怕很难和当时的易中天热脱离干系;郭敬明敢于自称“中国最好的作家”,这也有他那些叫嚣的粉丝和捧杀他的舆论各一份功劳。对于这些当然大多数人都可以居高临下地置之一笑。但是在看着这篇文章的人当中,包括我自己在内,有多少人未曾参与过一个规模最大,隐蔽性最强的娱乐项目?这种娱乐的名字,用米兰.昆德拉的说法来说,叫做“媚雅”?就像前阵子铺天盖地的哀悼季羡林的声音,“布拉格某些沉默的人穿街走巷,而高唱牧歌跳舞欢欣的人群形成一个圈,一起浮上了天空。”当然当问题已经到了这一步的时候,娱乐无法涵盖这些问题的起因,这属于人类永恒的虚荣和利用这种虚荣所建立的一切可以利用与洗脑的传播手段。
话说回来。走过了漫长的铺垫和论证,波兹曼想要告诉我们的无非如斯:电视,也包括畅销书,如是种种媒介,通过排挤严肃议题占据舆论权威,我们不仅在这些娱乐当中消费着时间,更在无知中将其当作了我们需要去捍卫的真理声音,从而进一步成为了娱乐的捍卫者和严肃的迫害者。关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正如作者在书尾所说,“什么是信息?它有哪些不同形式?不同的形式会给我们带来什么不同的知识、智慧和学习方法?每一种形式会产生怎样的精神作用?信息和理性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什么样的信息最有利于思维?不同的信息形式是否有不同的道德倾向?信息过剩是什么意思?我们怎么知道存在信息过剩?崭新的信息来源、传播速度、背景和形式要求怎样重新定义重要的文化意义?例如,电视会不会赋予“虔诚”、“爱国主义”和“隐私”一个新的意义?报纸所指的“大众”和电视所指的“大众”有什么区别?不同的信息形式如何决定它要表达的内容?通过这些问题,以及更多的类似问题,美国人才可能和他们的电视机进行对话......能够提出问题就够了。提出了问题就是破除了禁忌。”其实这依然是那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理性怀疑,当所有人都学会利用理性,以一个中立的视角去审视那些看似真理的一切,而不是恐惧通过理性而被破坏的那些观点,那么娱乐的自然归娱乐,严肃的自然归严肃。
这一切听起来都很轻松,但波兹曼没有提到,在所有人都学会了遗忘的今天,那些真正需要被我们重视、去铭记的声音混杂在泥沙俱下的娱乐资讯当中,有多少人能保证它们不会像陈慧琳或者那些新来的女明星一样被我们瞬间遗忘,甚至是选择性无视?或许可以做一个最可怕的设想——当娱乐为我们带来的快感已经替代了生命中需要去为之奋斗的那些事物,我们会不会不愿意再去付出精力时间,宁可在舞池里与陌生人眉来眼去,暧昧到死,也不愿意付出代价去真正地去爱一个人?从这个角度看来,美丽新世界恐怕不会是一场觉醒就可以避免的未来,在技术愈发革新的今天,当机器可以替代太多的社会产物时,无论我们是否娱乐,死亡都难以避免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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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9
存在的焦虑-博尔赫斯《吉诃德的部分魔术》 - [读书笔记]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在写,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

哈姆雷特在《哈姆雷特》里安排了一幕叫做捕鼠记的弑兄剧;《罗摩衍那》的最后一节是作者跋弥亲自到罗摩的聚会上演唱《罗摩衍那》;奥德修斯向阿尔基努斯讲述了奥德修斯的历险记,山鲁佐德在第六百零二夜讲述的是整个《一千零一夜》故事的开头到结尾......一直到乔赛亚.罗伊斯在《世界与个人》当中提出:“设想英国有一块土地经过精心平整,有一名地图绘制员在上面画了一幅英国地图。地图画得十全十美,再小的细节都丝毫不差;一草一木在地图上都有对应表现。既然如此,那幅地图应该包含地图中的地图,而第二幅地图应该是包含图中之图的地图,以此类推,直至无限。”
这些有趣的事例都是博尔赫斯在他的《吉诃德的部分魔术》里所列举过的。而在博尔赫斯的小说《阿莱夫》里面,则提及了贝特娅里奇的表哥达内里的《阿根廷印象》。这部长诗试图描述这个世界的万事万物。如果真的如此,那么诗中也应该写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某张书桌上,某一堆发黄的稿纸当中,也应该写着这一部包括万事万物的《阿根廷印象》。
如果说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莎士比亚、荷马、罗伊斯和博尔赫斯与我都处在同一个时空,那么面对着这个被我们的时空创造出来的,哈姆雷特和奥德修斯们也在创造着新的时空,并且亲身参与进入了自己手创的时空,这样的现实由不得我们不疑惑甚至是惊恐。
《吉诃德的部分魔术》里还提到了关于《堂吉诃德》的一个事实:在书的第一部第六章,神父和理发师检查吉诃德的藏书,其中有一本是塞万提斯写的《伽拉苔亚》,而理发师还发表了一番对塞万提斯本人的评价。我们姑且可以将这个手法理解为塞万提斯的自嘲。然而第九章开头,书中又提到这本书的原文是阿拉伯语,是出版者请一个摩尔人花了一个半月时间译完的。这不由得我们不恐慌——我们这个时空中最伟大的叙事者之一,居然只是出自一个阿拉伯人的臆想。那么,与他处于同一个时空的我们,究竟是否存在,这依然是一个需要质疑的问题。
因此博尔赫斯才说,如果虚构作品中的人物能成为读者或观众,反过来说,作为读者或观众的我们就有可能是虚构的人物。因此我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令人质疑的。
有关这个假设,笛卡尔早就提出如下猜想:我们所见的一切完全有可能是一个魔鬼的手创,我们只是在经历着一场精
心安排的梦魇。我们感官所见的一切,都可以被怀疑。也许你会质疑笛卡尔的质疑本身是荒谬的,然而对于我而言,“我思故我在”这句话,在我了解其背景之前,我接受的教育一直使我以为笛卡尔不过是想强调思想的重要性而已,进而接受到的信息是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而并非“逻辑地怀疑”(笛卡尔语)。回溯四十年,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西方是一个饥寒交迫的世界;再回溯四百年,对于大多数人类而言,太平洋的中间并没有一片现在被叫做澳洲的大陆。笛卡尔自己则举了视觉错差的例子证明感官是会骗人的。那么再看看那些我们认为无可辩驳的事实,它们的合理性就显得不那么牢靠了。
但至少笛卡尔还乐观地相信,唯有“我在思考”这一点,是不容怀疑的。但是自由意志是否存在在哲学、宗教和科学上就一直是一个核心议题。思考的工具和对象本身是人的社会性赋予的,“我”为我的思考提供的无非思考的动力,然而如果遵照康德的“理性不可知物自体”说,这些当动力本身是他人无法直接认知到的,那么对于他人而言我的存在便是不可证的。而对于我自己而言,却又无法保证“我”所作出的每一个决策都是出自自己的意志,而并非收到其它因素的安排和设计,那么我便没有理由相信我不是出自谁的创造。对于这一点,基督教的说法是,上帝创造了我们,而且他/她/它对于我们来说是全知全能的,那我们之于上帝,书中的人物与作者之间区别何在呢?
幸好博尔赫斯只提出了这样的可能性,却没有去证明它。我们更愿意相信的说法,如同卡莱尔在1883年写的一样,世界历史是一本无限的、神圣的书,所有人写下这部历史,阅读它,并且试图理解它,同时它也写了所有人。在这个说法里,至少我们是自己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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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7
身份的焦虑-奥尔罕.帕慕克《白色城堡》 - [读书笔记]

很多时候,一些朴素的思辨,比如“我是谁”这样的问题,总是能如同宝藏一般停留在一个人幼年记忆的最深处,在夜深人静之时慢慢玩赏。当然,既然连聪明绝顶的欧阳锋都没有想明白“我是谁”,那么更不用说广大的芸芸众生。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知道各种符号与自己的联系就足够了。也就是说,“我”在这个社会当中存在的形式,是通过这些符号来实现的。身份证上那一张呆滞的大头照和一串号码是你在这个社会的证明。同样的,你常去的那家便利店店员会知道你每天早晨七点半会穿着一身灰色的西装打着红色的领带到店里买两串鱼蛋一罐雀巢,你对于这个社会的便是这样一个存在——依靠灰色西装红色领带建立起来的存在。在这个过程当中,作为认知的主体,那个店员以间、装扮、习惯等特征为手段概括出了他心中你这一个人的形象。同样的,对于其他的人而言,认识你的存在也是通过一系列表征认识到你的存在的。
这本无可厚非,人的认知能力本来就有限,想要看清一个事物难免需要依靠分类的帮助。但是这势必带来一个潜在的危险性——一旦离开了这些身份认证的标志,那么我还是我吗?假如,有这么一个人,他所有的,被人认识到的特征都与我一模一样,别无二致,那么他和我,究竟谁是谁呢?
奥尔罕.帕慕克对显然就是对这种可能性的探究者之一。对于我们这些遥远的读者而言,他是土耳其的国宝级作家,是06年诺奖的得主,是那一本好看的书《我的名字叫红》的作者,在豆瓣的帕慕克小组还能搜到更多关于他的新闻和八卦。这些都是我们所认识的帕慕克。可是这些显然还不够,作为一个在人海中的孤岛,帕慕克的名字可以被顶替,发式可以被仿冒,思想可以被模仿,一切都不那么牢靠。就像《白色城堡》中的“我”和霍加一样,年轻的威尼斯学者被俘虏到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首都伊斯坦布尔,成为宫廷学者霍加的奴隶,两个人相貌神似。在经过数十年的朝夕相处之后,两个人比对方更了解对方的生命历程、行为习惯甚至是思维方式。于是在故事的最后,他们中的一个选择了逃离,回到了威尼斯,而另一个则继续以霍加之名留在了土耳其。书中以一种姑妄听之的语气告诉我们,留下的那一个是“我”,实际上也在字里行间透露了作者的迷茫。
这种迷茫,我们可以将它理解为作者的一种谨慎的怀疑,那就是人是否能够确定自己的存在。当所有人都认为我是另一个人,而另一个人是我时,那么我究竟是那另一个人还是我自己,这是我所能确定或者决定的么?
为了保证这种质疑的合理性,尽管这部小说虽然是以第一人称写就,叙事过程本身却从未放弃过全知的视角。“我”一直在与外部的世界保持着接触,联系,知道与“我”或者霍加产生关联的所有事件,包括苏丹以及苏丹以外的人对我们两人评价的异同与态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做到如此的智慧,能够准确无误地了解一个人在别人心目中的完整形象,而这正是使我在别人眼中成为这个人的先决条件,就像只有了解了一件艺术品的样式,才能够仿制出足以蒙骗所有人的赝品一样。
与仿制赝品不同的是,赝品不会质问自己的身份。但是对于人而言也有这样的确定性吗?“我”出生在威尼斯,在故乡有自己的父母兄弟和未婚妻,可是霍加也知道这一点。我怎么能确定关于威尼斯的那些记忆不是对方告诉我的,而我才是那个欺骗了自己的霍加?而如果我不是霍加,我怎么会清楚地记得霍加在深巷转角处儿时的家和成为宫廷学者之前的苦读与奋斗?一连串的自我质问引人疯狂,也将问题推向了永不可解的深渊。因此在故事的最后,“我”在盖布泽的乡下,完成《白色城堡》这一本关于二人的回忆录时,“我”遗忘了属于威尼斯的意大利语,拒斥来自关于欧洲文明的一切,宁可以一个退休星相家的身份结婚生子,安度晚年。
而除了我是谁这个问题之外,人们在《白色城堡》当中也注意到了另一个被多次阐述的问题,那就是关于文明的冲突。作为一名伊斯坦布尔人,帕慕克在所有的文字当中都体现了欧亚交界之处的两种文明奇妙的碰撞,以及对于这种碰撞的化身——伊斯坦布尔感性的热爱。窃以为在《我的名字叫红》当中,从对细密画技艺的改革最终上升到了神主和人文的冲突,是作者本人对这个主题最好的阐述。而在《白色城堡》当中,多数叙述只是涉及到了技术与习俗的差异,比如在书的第五、六章面对瘟疫时霍加与“我”的不同态度以及在探索解决瘟疫的方法时二人的争论。书中还有大量篇幅提到了“我”与霍加是如何携手进行科学研究的场景。然而令人好奇的是,关于这一部分的叙述,作者完全有能力再发展出一条类似于《我的名字叫红》的小说主线,但是作者却轻而易举地放弃了它。这恐怕也是因为在作者的设想中,《白色城堡》的主题毕竟是关于身份的思索与探讨而并非他已经书写过很多次的,关于世界性与民族性或者东西方文明的认同矛盾。因此,虽然凭借着“我”与整个土耳其的冲突,作者寻找到了《白色城堡》与他其它小说的血缘连接,但是《白色城堡》注定是与《我的名字叫红》、与《雪国》和《黑书》不同的一部非典型性帕慕克作品——它的主题更接近于现代的,或者西方的小说,关于身份的思辨已经有很大成分上有了胡塞尔和佛洛依德的影子。而关于“我”是谁,“我”何以为我这样问题的反思,在目前我所见的文学作品当中,应当已经是最接近于思辨的本质的。我因此喜爱这本小说,尽管对于帕慕克而言,放弃他略带忧郁气质的华美叙事风格而去探究其背后的思辨成分,很多时候无异于买椟还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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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7
论文- 由《洪堡的礼物》解读索尔.贝娄的知识分子精神危机观 - [读书笔记]
摘要
《洪堡的礼物》是索尔.贝娄声望最高的小说之一。小说中塑造的洪堡和西特林两个经典形象充分表现了二战后美国知识分子在精神上遭遇的迷惘和挣扎。本文通过解读知识分子这一群体的特殊使命感,结合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的非理性主义倾向,论证现代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实质上是其特殊价值观与现实社会的冲突,以及人类在终极性问题的探索上遭遇瓶颈双方面的共同产物。关键词
知识分子 使命感 主流价值观 理性不可知物自体正文
参考文献
《洪堡的礼物》是索尔.贝娄出版于1975年的一部长篇小说。凭借此书,索尔.贝娄获得了1976年度的普利策奖,并于同年成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洪堡的礼物》之于索尔.贝娄最大的特殊意义之一在于其自传性。书中主角之一,诗人冯.洪堡.弗莱谢尔,其形象是以作者的朋友艾萨克.罗森菲尔德以及德尔莫.施瓦茨为原型创作的。而书中另一主角,也是故事的第一人称叙述者查理.西特林,则可被视作作者本人的化身。凭借西特林之口,作者得以在故事的叙述当中,以自己的世界观为整部小说打上浓重的的索尔.贝娄烙印。
《洪堡的礼物》的故事本身可分为两条主线,一条是西特林对亦师亦友的洪堡,跨度长达近四十年的追忆;另一条则是西特林自己在四个月里的生活经历。这两条主线交替延展铺叙,使读者从而了解洪堡及西特林的生平状况。洪堡是出身自匈牙利犹太移民家庭,是一名具有浪漫诗人气质的学者。他在1930年代通过发表诗作一举成名,却因为无耻文人的诽谤而声名大损,他本人也因此对通过艺术改造世界的梦想心灰意冷,转而投身政治活动。然而他的政治投资也遭到了失败,他所支持的领导人在竞选中一败涂地。为东山再起他千方百计想要在大学中谋求一个诗歌教授的职位,却由于资金不足而被迫放弃。对理想过于执著的追求使它经受不起再三的打击,而他的妻子又因为他近乎变态的占有欲而离他而去。最终洪堡因精神失常被送进了疯人院,在出院后死于贫病交加之中。
而西特林则是第二代俄国犹太移民,在洪堡成名后便慕名到纽约去追随洪堡,在洪堡的提携下他成为了一名大学讲师,并以洪堡为原型创作了一部舞台剧《冯.特内克》。后因洪堡攻击西特林为金钱出卖作品灵魂,两人中断联系。后来洪堡一贫如洗,西特林以洪堡为原型的剧作却在百老汇大红大紫,还被改编成了电影,西特林因此名利双收。后来西特林充当写手,为政治人物撰写传记,又获得了普利策奖和法兰西骑士勋章等荣誉。在他的声名达到了顶峰之时他在街上见到了落魄的洪堡,碍于身份没有上前相认。不久后西特林得知洪堡的死讯,因此深受刺激,与正统势利的妻子离婚,脱离了上流社会的圈子。转而投身花天酒地的世界,与流氓和风骚女郎混迹以寻求心理上的安慰。在这样的生活当中他的财产逐渐坐吃山空,因赌博赖账遭到流氓的骚扰,又在与前妻的离婚官司中几乎倾家荡产。最后因为情妇的背信,西特林被迫流落在马德里街头。就在他一筹莫展之际,他所认识的流氓又找到了他,告诉他当年与洪堡一起写的一个故事改编的电影轰动了全球,而洪堡在遗嘱中留给他的一个故事提纲也被电影公司接受,西特林通过赔偿金和版税重新安葬了洪堡,把剩下的钱全部留给了洪堡的舅舅。而西特林自己则决定移居瑞士的施太内尔中心,开始新的生活。
大体说来,在现代西方语境中,传统的知识分子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受过专门训练,掌握专门知识,懂得使用象征符号来解释宇宙人生;第二,以知识为谋生手段,以脑力劳动为职业,形成一个与社会中其他阶级不充分整合的、不依附于现存体制的、“自由飘游”的、相对独立的社会阶层;第三,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对时政采取批判态度,对现状往往不满。对于第三个特征,以色列的康菲诺(Michael Confino)综合各家的意见,归结为以下的五点:①对于公共利益的一切问题——包括社会、经济、文化、政治各方面的问题——都抱有深切的关怀;②这个阶层常自觉有一种罪恶感,因此认为国家之事以及上述各种问题的解决,都是他们的个人责任;③倾向于把一切政治、社会问题看作道德问题;④无论在思想上或生活上,这个阶层的人都觉得他们有义务对一切问题找出最后的逻辑的解答;⑤他们深信社会现状不合理,应当加以改变。根据以上定义,结合小说中对主要人物的形象塑造,不难看出,作者实质上是想通过洪堡与西特林二人的命运表现知识分子的使命感与现实社会的激烈冲突。
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社会,其社会价值观倡导的是一种“The business is business”式的,赤裸裸的趋利倾向。其对事物价值的评判标准就是是否能够攫取实利,这样的价值观在西特林的妻子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我就不相信你那一套……你现在同芝加哥的一些老同学,和一些稀奇古怪的人来往,这是一种精神自杀,是一种走向死亡的征兆。你与真正有志趣的人不来往,和建筑师、精神病学者或大学教授不来往……你一不去伦敦,二不去巴黎,三不去纽约……我给你当老婆真是倒霉死了。”由西特林的妻子丹妮丝对他说的这番话就可以看出,在美国社会当中,从事如建筑师一类收入丰厚稳定的职业才是真正受到认可的人。丹妮丝之所以会嫁给西特林是因为西特林是成名的剧作家与传记作家,拥有丰厚的资产和很高的声望,而离开西特林也是因为此时的西特林不再热心与追名逐利,眼看就要日薄西山的缘故。她希望移居的纽约、巴黎等都市正是物质文明的象征,她对生活的追求就是追逐最大限度的物质享受。这也决定了,她对西特林的的要求,就在于通过文字能够获取最大化的收益,而此外的行为与思想都会被视作无用与另类。实际上像丹妮丝这样的人并非特例,而是处于资本主义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代表,行为不符合这种价值观的人必然受到社会的边缘化。不可否认,追求物质享受,注重实际利益的重要性是由人类本性所决定的,人不能脱离物质需求生存。然而假使把个人生活的意义仅仅局限于追求这样的事物显然是不可取的。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哥白尼或达尔文向教会势力屈服,为避免祸端而没有坚持日心说或进化论,人类历史的发展恐怕要放缓数个世纪的脚步,而如果始终没有人坚持这样的事业,那么人类文明更不可能得到发展。这就是为什么虽然超越时代的研究虽然对现实生活的意义并不明显,人们依然会对从事这项事业的人们怀有崇敬之情,否则我们不会铭记苏格拉底或者康德,即使《纯粹理性批判》的读者仅仅是《哈利.波特》的零头。
而无论在什么时代,这样工作被视作知识分子义不容辞的责任与特权,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收入不及商人或建筑师,但像洪堡这样的知识分子始终保持一种道德上的优越感,认为自己进行的是为全人类存在的意义而进行的,最为高尚的事业。或者像索尔.贝娄引用康拉德的说法:“艺术力图在宇宙、物质和现实生活中发现基本的、永久的、实质的因素。”然而优越感获得认可的前提是社会的认同,如果集体意志不能认同个人的价值,那么个人的优越感必然遭到否定。而纯粹与现实生活之外的意义价值又很难获得社会总体价值的认同。面对这种矛盾,洪堡与西特林不同的态度就决定了二人命运产生了差别。洪堡为实现他个人的价值观念而不惜(或者说有意)放弃经济利益,并因此不断碰壁失利,最终贫病交加而死。洪堡的结局事实上从他坚持这样一套殉道式的做法开始就已经被决定,而这样的做法,初看可以解释为对崇高事业的追求,然而从他对西特林成名之后的激烈态度(在西特林的剧作上演时带人到剧院门口滋事,之后的言谈中对西特林的冷嘲热讽)又可以看出,实际上他还是对名利有所向往的,西特林的成功无疑深深地刺激了洪堡的神经,他只能通过斥责西特林剽窃和出卖作家品节来发泄自己的不满。由此可见,洪堡的目的并非纯粹地追求他所认为的真理与崇高,而是通过他逆主流价值观而动的行为证明他相对于俗世而言占据着道德上的制高点,也就是说,他所追求的,不过是优越感而已。
相对于洪堡的绝对化,西特林的做法则圆通得许多。他的创作并非为了迎合观众的口味,然而当他的剧作在百老汇上映时,他自己清楚,“夜间上演的戏不是我写的那个。”面对这种错位与误读,他并没有澄清或者抗议,而是一边怀有羞愧与负罪感,另一方面又享受着名利双收的生活,直到他在报纸上看到洪堡的讣闻。事实上,虽然有过冲突和矛盾,但西特林还是一直对洪堡保有崇敬和爱戴之情的,洪堡在他的心目中一直代表着对真理与高尚的纯粹追求,而洪堡的死无疑击碎了他对这种信念的信心。所以他才会选择一种堕落的生活,同时又开始研究“高级心理工作”,试图寻找解答。在无果的探寻中他面临着倾家荡产的危险,这时又是洪堡留给他的遗作获得了电影公司的青睐,解决了西特林的困境。经历过大起大伏的西特林将洪堡重新安葬之后,决定移居瑞士,开始尝试“不同的生活。”
西特林这种向现实妥协的态度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索尔.贝娄这样的知识分子所选择的态度。因为负有道德上的使命感,知识分子阶层往往提倡的是作为社会的先锋力量,以理性的思维改造社会的态度。然而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对于理性的质疑也逐渐浮出水面。尤其是在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之后,人们开始质疑,遵从理性创造的文明,诚然得到了飞跃性的发展,然而这种发展不仅体现在对造福人类方面,更使人类拥有了毁灭自己的可能,使人们真正相信“上帝已死”。而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从没有一个时代不提倡根据理性而制定的道德的力量,然而现实却是恪守道德的人四处碰壁,口是心非的人却大行其道。信仰与道德本身就是不可割裂的一对双生子,理性发展出信仰与道德,信仰与道德又令人们相信理性的力量。当这个链条被破坏时,现代人的精神危机也就不可避免了。面对这样的困境,许多人开始相信,理性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存在本身就具有极大的随意性,我们无法了解任何真相,那么一切看似严肃的意义都是荒谬而无需认真对待的。这就是为什么西特林在发现观众们完全没有了解他作品的意义时也保持沉默,只是享受成功带来的快感,而且变本加厉,充当政客们的写手,以言不由衷的文字换取名利。然而西特林的传统知识分子情节又使他无法完全割舍道德和使命感。这决定了他在物质生活极度充裕的同时依然无法在精神上得到满足,也令他在主流的价值体系当中依然显得格格不入。这种矛盾冲突集于一身,也是以他为代表的一部分人的精神痼疾所在。索尔.贝娄正是想通过西特林的痛苦,表现现代人所面临的精神危机,引发读者们对这一问题的思考。索尔.贝娄不是上帝,他的叙事者身份并不能令他逃脱这个问题的困扰。这就像犹太人的谚语:“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一样,对真理与意义的探索,到底是终有竟日的漫长征途,还是镜花水月,南柯一梦?我们无法给出这个问题的解答。但是,总会有人像西绪福斯一样竭力推动着那块永远也不能被推到山顶的巨石,与人类的命运抗争到最后一刻。因为假设不进行这样的战斗,我们难以为自己的存在找到一个值得信服的意义。更何况,如果在现在就向那些未知的敌人缴械投降,我们又怎么能知道有没有哪怕一丝的生机在等待人类的光临呢?
①【百度百科】词条:索尔.贝娄,http://baike.baidu.com/view/75099.htm
②Saul.Bellow,《洪堡的礼物》,蒲隆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
③【百度百科】词条:知识分子,http://baike.baidu.com/view/22129.htm
④诺贝尔奖讲演全集(II),《诺贝尔奖讲演全集》编译委员会,2004
⑤Immanuel Kant,《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商务印书馆,1960
⑥Jean Paul Sartre,《存在与虚无》,陈宣良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
2008-05-23
因论文产生的愤怒,发泄渠道——1984 - [读书笔记]
在1949年的伦敦人口户籍表上,埃里克.阿瑟.布莱尔被湮没在B字头如山的名单中。彼时的欧陆和英伦三岛,忙于战后重建的政府还暂时无暇顾及红色政权对经历过二战的人们那种异化的距离感与诱惑,杜鲁门主义在拥有罗斯福情节的民众当中也尚显得人微言轻。所以政客们不会知道这个年届四十,出身良好偏又一事无成的废柴大叔,能够为他们提供怎样的可能性,来帮助他们降下面对远东民族的铁幕。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被和平演变后接近三十年里,我们依然对党和国家抱着善良的期望,等待共产主义把我们带向自由崇高的远方。那一年,笔名乔治.奥威尔的布莱尔费尽周折,出版了后来被称作反乌托邦三部曲之一的《1984》。如果说索尔仁尼琴的古格拉群岛是用血肉和时光的教训造刻画,那么来自地球另一侧的这个英国人就纯粹是秉承着自大卫.休谟以来的光荣传统,对一切自己不能把握的事物抱有的刻毒怀疑,对人类历史上最美好的前景蓝图做出了绝望的勾勒。事实证明,我们不得不怀疑奥威尔存在的真实性——他的乌托邦太过于真实血腥,将我们一切不祥的预感一步步付诸实化,使本来就不容易坚持下去的信念变得更加举步维艰——而这一点,即使是今天热衷于为社会主义梦灭盖棺论定的文字工作者当中最敏锐的那一小部分精英分子,都很难做到。这让我们不得不质疑:乔治奥威尔,是从什么时代折返到1949,将一切不幸传达给我们的?
《红色高棉杀人机器》是我看过的另一部关于乌托邦理想幻灭的作品,纪录片。在仿佛故事的真实当中,700万人,柬埔寨人的1/3倒在枪口前或前往集体农庄的泥泞道路上。
布尔切特是毛主席的好学生,他说过,“跑步进入社会主义”。而三十年后,这世界上仍未有摆脱贫穷的集权,仍未有超越生死的崇高。
“温斯顿,你并没真正领略到新话的妙处,”他几乎悲哀地说。“哪怕你用新话写作,你仍在用老话思索。我读过几篇你有时为《泰晤士报》写的文章。这些文章写得不错,但它们是翻译。你的心里仍喜欢用老话,尽管它含糊不清,辞义变化细微,但没有任何用处。你不理解消灭词汇的妙处。你难道不知道新话是世界上唯一的词汇量逐年减少的语言?”
当然,温斯顿不知道。他不敢说话,但愿自己脸上露出赞同的笑容。赛麦又咬一口深色的面包,嚼了几下,又继续说: “你难道不明白,新话的全部目的是要缩小思想的范围? 最后我们要使得大家在实际上不可能犯任何思想罪,因为将来没有词汇可以表达。凡是有必要使用的概念,都只有一个词来表达,意义受到严格限制,一切附带含意都被消除忘掉。在十一版中,我们距离这一目标已经不远了。但这一过程在你我死后还需要长期继续下去。词汇逐年减少,意识的范围也就越来越小。当然,即使在现在,也没有理由或借口可以犯思想罪。这仅仅是个自觉问题,现实控制问题。但最终,甚至这样的需要也没有了。语言完善之时,即革命完成之日。新话即英社,英社即新话,”他带着一种神秘的满意神情补充说。“温斯顿,你有没有想到过,最迟到2050年,没有一个活着的人能听懂我们现在的这样谈话?”
——《1984》
大段转述,尖刻而准确地预言了我们的部分制度。当然,我们无从知晓,那些敏感词汇变成了“***”对于政府能够有什么意义,这不仅没有阻止人们将“***”翻译为一个个对号入座的字眼。这些本无关紧要,但掩耳盗铃总归是滑稽的。就像在这篇牢骚中,那些已经成为了“***”的字眼,像阿Q的怒目与骂架,只能引起闲人们对癞疤更大的好奇与兴致。西方文明对于共产主义具有与生育来的抵触。在传统的诠释中,人类的共有命运是西绪福斯式的,徒劳而又反复的抵抗。一劳永逸的天堂式结局绝不会被纳入考虑的范围。所以在实现共产主义初级阶段所必经的极权过程当中,大多数人认为不应当为一个泡影付出代价。这种价值观通过对所谓人性的呼唤和自由的渴求向信仰者们一次次进行冲击。在这种环境下,尼采才会提出个别性的超人理论,并将多数人作为实现超人的工具,而不是像托马斯.穆尔一样乐观地希望普度众生,将尼采认为的那些应该停留在野兽与超人之间软索上的人们一并解救过来。以此为前提,《1984》向我们描述了两个很有爱的青年如何拒绝成为崇高的存在。
“不怕分离,不怕不能互相保护,不怕她会恨他,他唯一害怕的,只是自己不再爱她。”
以人性本身的欲求填补对末世的恐惧,并试图以此证明人的存在具有价值。这是奥威尔期盼的出路。
问题在于,存在即合理,然又有被毁灭的理由。奥威尔用演绎法证明了人类不可能超越,那么,存在于人性本身的那些,又如何赋予我们意义?手制的偶像无法给我们期望,那么,我们又将归于哪里?
我想,还是不要去怀疑的好,大多数意义,都要揭晓在在蓦然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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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5
更长啊更长的期中作业-帮别人写的德莱塞 - [读书笔记]
一、
最初教他这门手艺时,父亲就说,这是一门危险的艺术。这像是対自己死期的预言,某一个初春,父亲在咳嗽了一整个黄昏后死去,医生说他的肺已经被颜料熏得像一个调色盘一样五颜六色。在此之前,他一直负责为风筝架骨,然后用将裁剪好的牛皮纸蒙在风筝骨上,而父亲则会接过这些完美的半成品,用最细的兔毫为风筝,颤抖着,涂上一些不知所云的墨块。
父亲死后,他只能一个人工作了,即使再也没有人会用最严肃的态度毁掉他半成的风筝,即使路过的人们再也不会嘲笑那些燕形的、蜈蚣形的、龙形的纸皮上毕加索式的涂鸦,可是他再也找不到一个愿意与他一起做风筝的人——自从带着屏幕的东西被发明,公园的天空便永远都是那么空旷,孩子们宁可将他们的视力奉献给永无止境的肥皂剧。
其实他也不愿意每天孤独地坐在路边,望着人来人往嘲讽的眼光,身旁只有一堆难得卖出去的牛皮纸和竹签,直到它们被时间冲散、腐烂,他便熬一两个通宵,制造出崭新的、有绚丽色彩和漂亮形状的风筝,然后,周而复始地蹲坐在马路旁,时不时还要躲避城管的木棒。可是,父亲只教会了他做风筝,那还是在很久之前的童年,作为午后的消遣,那时父亲还会别的很多手艺,可是真到他想学习这些的时候,父亲已经不会做涂色以外的一切了。
后来,他便不再蹲马路牙子了,他喜欢到城市中心的广场,因为这样可以瞟着往来的摩登女郎,还可以把他的风筝放飞,追逐往来的,已经肥的不像话的鸽子——假如时机合适,他总能用风筝扣住一两只,然后带回家,没油没盐地烤食。不过这样的机会逐渐地少下来了,因为他不坏的技巧,猎奇的人们总会把他当作一道风景,有时还有一些没头没脑的搭讪者上来表示倾慕之情,这倒也让他顺带多推销出去了几只风筝。直到有一天,一个金丝眼镜男向他走来,报以友好的微笑,对受宠若惊的他说,
“假如你的风筝能载人,我愿意让你发一笔大财呢。”
从此他便有些五迷三倒了,每天膜拜着眼镜男印着经理头衔的名片,想着他——财主向贫民窟投向的迷人微笑。于是牛皮纸便被更结实的塑胶壳取代了,骨架也换成了钢丝的,他凭借小时候看克赛或者变形金刚的模糊记忆,无师自通地创造了一套完美的空气动力系统,理论上证明了那个重得连他都拿不起来的,还被称作风筝的劳什子,能够在八级飓风中顺势飞行。当然,这已经是很多个月后的事情了。眼镜男起初还时不时来电表示一下关心,后来便渺无音讯了——因为他已经长久不曾缴过手机费了……
不过无论如何,他总不至于被一时的停滞所吓倒。发财——多么金灿灿的字眼呢!他每天祈祷着八级飓风的降临,这样就能够证明他的发明绝不是像邻居们所说的那样是天方夜谭。至于这对于他所栖居的那一片危房而言意味着什么……管他呢,我很快就将与这该死的一切永远绝缘。他想。
这是一个沿海的城市,飓风虽然不常见,总归有一天是会来的。还是一个初春的黄昏,经过了一整天漫长的闷热之后,经过了一个冬天,勉强着常青的树梢嫩草终于被第一阵狂风卷起,飘散在空中。然后便是长久的疾风骤雨,路边他曾蹲坐过的大树被连根拔出,广告牌像纸板一样被卷在空中,砸倒了一排奔逃着的人们。他躲在危楼的大门后,从逼仄的窗前窥探着自然的神迹。这是证明我天才的最好时机,他想。然而即使是从门缝里漏进的雨滴也足以浇灭他涉足门外的幻想。他拖着那只沉重的风筝,长久地驻足在门外。
机会或许还有很多。今天,就算了吧……
第二天的报纸大篇幅的报道了这场百年一遇的飓风,对政府效率反讽式的赞美成为了头条的主题,而东郊的烂尾楼群坍圮的消息被压到了四版的角落,以致人们对之后长久弥散在空中的墙皮粉尘百思而不得其解。即使最闲散的人也不曾过问,那个曾在广场上放风筝的年轻男子究竟去向如何。
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他如何望着风筝向海的方向飘去,然后被坠落的水泥钢筋掩埋,直到腐烂挥发在故土堆间。
二
如果将以上文字当作一篇《美国悲剧》的仿事体书话来看待,很显然,这个故事更具有《百年孤独》的影子。长久以来,最令人着迷的小说家——卡尔维诺、马尔克斯、王小波们,总是善于用史诗般的宏大意象令读者深陷其中。在这一点上,除了霍桑和海明威,美国的小说家总不是很精于此道。他们尽量避免那些大张旗鼓的号召和煽动,而是直截了当地将一个故事完整地交给读者评判。毕竟在他们的读者当中,脑力工作者固然居多,然而自命为知识分子的却是少之又少。相比之下,他们更擅长发展叙事结构和表达手段。德莱塞在这一方面的贡献是以无与伦比的考证狂精神,将康拉德以来冗长的故事铺陈传承发展到了顶峰。而后来者们则不得不开始逆向思维,以致于海明威随口扯出的冰山成为了今天小说语言的圭臬。
这就是为什么,尽管德莱塞被捧上了很高的地位,然而其作品对于今人的影响力恐怕还不如一个四流写手。今天的读者早就习惯于在高密度的情节变换中享受观感刺激,文字内承载的意义往往被流光飞彩所掩埋。诸如《阿甘正传》、《肖申克的救赎》、《搏击俱乐部》这样堪称伟大的小说只有在好莱坞被粉饰一新之后,才得以名扬天下。而像德莱塞这样缓慢又零散的叙事,为之耗费的时间与从其中汲取的养分的比例恐怕已经很难使今天的读者满意。
极少数文字的意义在于跨越时代的阅读性,但更多人的责任毕竟还是传续时代的薪火。
三
一个假设:1924年的西奥多.德莱塞依然在无数小报间辗转颠沛,陪笑出入出版商的办公室,顶着油腻的秃头推销七十多万字的冗长手稿。《美国的悲剧》,这部单看篇幅就足以吓退绝大部分读者的巨制是否能够停留在今天它所获得的高度?
答案显然是不能。事实上,这个假设场景本身就是不可能发生的。马克思告诉我们历史具有必然性。如果没有《嘉莉妹妹》最初破茧而出冲破了清教徒们捍卫的社会潜规则,给他至少带来了名声和财富,德莱塞不会延续他投机式的写作道路,更不会有资本闲晃数周查看过刊报纸甚至是各州刑案卷宗而不是为生计奔波。
最重要的是,老板们不会为840页的篇幅对他拍案叫骂,他不用再去刻意去简练文字紧凑章节讨好越来越耐不下心的读者。所以我们今天看到的德莱塞全集,除非拿出点拔山举鼎的勇气,否则不要说读完,搬回宿舍都嫌麻烦。德莱塞一边揭露着资本主义的丑恶脸孔一边现身说法告诉了我们,装完孙子积累完原始资本,有马太效应护航,大爷有多么好当。
四
在德莱塞的笔下,美利坚合众国仿佛一个九百万平方公里的角斗场,每个人都在杀戮与被杀中度日。斯宾塞影响下的数代人将个人成就归结为社会挑选的结果,所以我们能够通过德莱塞笔下的柯伯乌和克莱德比较出立足资本主义社会的必须条件。回到《美国的悲剧》,德莱塞本人认为他的的克莱德之所以失败,正是因为他没有那种知识构筑的意志,他的自我并未觉醒,以至于一个服务员所得的丰厚小费和粗野的感官娱乐就一度使他满意了。需要更直接的,来源于富裕亲属的刺激来使他更加坚强一点,有欲望约束自我来实现更长远的计划。但克莱德从来就没有做到过这一点,他的意志简直还不如一张纸更结实。实际上德莱塞想抨击的是这种阶层的划分本身剥夺了人的种种机会,尤其带着对美国“人生而平等”的诺言的失望感。在更深刻的层面上,是他做为斯宾塞的拥护者,对“人生而平等”这一民主信条的坚决怀疑。尽管他后来采取了更积极的态度去为弱者争取权益,但在本质上,他没有放弃过自己的人生体验给自己得出的结论: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不只是地位或血统意义上的,更是性格、品质、禀性上的。所以即使不跟你玩忠仁礼义信,司汤达的于连也不是想做就能做的成的。这就是为什么,最开始的那个故事,悲剧只来自一个天赋不佳的男人卑微的欲望。《美国的悲剧》之所以是美国的悲剧,就在于悲剧是以美国的方式发生,而悲剧总是不适应环境的人和超出自身可能的期望共同塑造,到哪里都是一样。所以当各位笔论如何直指资本主义的原罪,无非是以马克思理论为前提解释,社会竞争遵循丛林法则,资产阶级通过剥削无产阶级而达到攫取个人利益为目的。
然而假设这种剥削是罪恶,那么顺从这种规则的被剥削者实际上也是罪恶的帮凶。也就是说,在一个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下,每一个存在在这个社会当中的人都有维护这种社会规则的罪行。问题就在于,我们去哪里寻找最合理的制度?请不假思索就回答共产主义社会的同学们回去复习一下《1984》,或者去下载《红色高棉杀人机器》。
这个问题,还需要请人类先认清自己的面目,再试做解答。事实上在我的认识中,自文艺复兴开始,这种向内的探索就成为了哲学的主题。
六
《嘉莉妹妹》的开篇有这样一段话,看的时候觉得挺有意思,用笔划了下来,内容大致如下: 一个女人应该在某一天写一本完整的穿衣哲学经。不论多年轻,衣服总是她实实在在能理解的东西之一。男人的着装上,有那么一条无法描述的模糊界线,她凭着它,判断哪些男人值得看,哪些不值得,一旦一个男人落到了这条界线以下,他就休想再被她注意。男人的着装上还有另一条线,这条线会让女人禁不住研究起自己的装扮来。
这话很精准,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思居然被100多年前的德莱塞一字不差的描述出来。这与德莱塞一贯给人大刀阔斧的男性写作思维的印象反差极大。而这样的妙趣横生,总是被过于一心寻找社会反思道德价值意义一类事物的严肃目光所屏蔽。
然而,形而上的逻辑思维总归还是人为了认识外部世界而创造出来的工具,大千世界又如何能被几段演绎公式化的语句所概括?
所以,读书,最后还是要还原为认识世界。文字能给我们的,无非如此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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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4
期中作业-《美国的悲剧》是否很美国 - [读书笔记]
一点题外话,1873年,美国。在此之前,各种杂志小报乐此不疲地利用着凶杀、艳情一类的噱头吸引着普遍低级趣味的读者。当时的三版当然不如今天《太阳报》(“The Sun”)的一样活生色香玉体横陈。他们只有诸如大亨的晚宴上裸体舞女坐在一只装满香槟酒的浴盆里,房地产富商和他的当女店员的十五岁的新娘这样的故事。然而,在卫道士们的眼中,这样的场景恐怕已经让他们看到了巴比伦式的堕落。就在这一年,他们从英判例中引入希克林准则,将一切可能致使读者腐化堕落的作品以淫秽论罪。在希克林准则被广泛运用的近八十年间,被列入这个黑名单的包括了劳伦斯(David.Herbert.Lawrence)、乔伊斯(James.Augustine.Aloysius.Joyce)、亨利.米勒(Henry.Miller)等一系列今天已经被赋予崇高意义的名字。这由满城尽带黄金甲的现代人看来就像活报剧一般,因为时代断层而具有了黑色幽默的意味。这也就是为什么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Dreiser)在1900年出版《嘉莉妹妹》(“Sister Carrie”)时惊雷乍响,而80后的年轻人却只会为动辄数十万字的篇幅哈欠连天。事实上,从小说内容上看,涉及三角关系、始乱终弃等一系列违背当时主流价值观的情节现在看来也早已平淡无奇。而关于泛英文学的现实主义,前以霍桑(Nathaniel.Hawthorne)和康拉德(Joseph.Conrad)的铺陈繁叙开路,后用菲茨杰拉德(F.Scott.Fitzgerald)和海明威(Ernest.Hemingway)的洗练紧致封顶,德莱塞在文字上也难免因处于一个尴尬境地。同样一个题材,假设德莱塞会写四十万字的话,随便给一个海明威的信徒,肯定会把信息的八分之七按进水底,剩下五万字刚好凑一个中篇。至于可能引起众怒的情节更不可能再描写的如此详尽,而是大玩太极推手,任由读者自行对号入座,作者概不负责。 回归正题,德莱塞毕竟没有必要因为文字对今天的读者负责。用目的论解释小说创作,无非是利用情节与文字的煽动性用演绎法以外的方法证明自己的观点,简而言之,文以载道而已。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美国的悲剧》》(“An American Tragedy”)就像春运火车上返乡民工的蛇皮麻袋,不讨人喜欢的文字里面装的毕竟是满满当当的真材实料。如果说在尤金.维特拉(Eugene.Vitar)或法兰克.帕伯乌(Frank.Cowperwood)的身上具有太多自然主义必然的事例特殊性,那么在《美国的悲剧》当中,克莱德.格里菲斯(Clyde.Griffiths)的遭遇就使我们能够居高临下地审视一个平庸的灵魂被社会环境推向电刑椅的历程了。对情节所处环境不厌其烦的加工和铺陈,足以使德莱塞用他的视角令读者明晰,作为斯宾诺莎最完美的诠释者,美国社会丛林化的竞争体系是如何在人性的堕落中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导致了类似故事的一再重演。然而,也正是七十万字的篇幅,掺入了宗教怀疑、家庭背叛、三角恋情……诸如此类经典桥段,让一个单纯的故事变成了一部浮世绘,也为德莱塞的论证逻辑产生了悖论——假设这样的悲剧是美国资本主义制度导致的必然,为什么他的触发条件却是这些超越时代存在的人性矛盾?或者可以从反面提出问题:在其它的社会制度之下,这样的悲剧是否依然会发生?不幸的是,我们的老祖先就在这方面做出了相当卓绝的贡献。刘备说得好,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想到战乱年代所谓兄弟之交无非利益集团相对稳定的合作形式,以此解释责任与欲望产生冲突时做出的取舍也就顺理成章了。用黄健翔的话来说,克莱德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吴起、陈世美、李甲在这一刻灵魂附体。而在小说中当中大段关于克莱德纠结的心理描写说明,就连德莱塞自己都无法绕过人性来探论悲剧的发生。那么《美国的悲剧》描写的只不过是同样的悲剧,在美国是如何发生的。如果说《天才》(“The Genius”)和欲望三部曲(“Trilogy of Desir”)告诉了我们在怎样成为站在美国社会风口浪尖的人物,那么《美国的悲剧》就是关于这方面的反面教材。 产生这样的表达效果,恐怕有违德莱塞的初衷。事实上德莱塞对苏联的长期关注和临终前加入共产党都说明了他的确有意于通过他所营造的意象促使人们对当下社会体系产生反思与抵触。然而他的局限性在于,证明资本主义应当被推翻的基本前提就是找出一个比它更适用于人类社会的社会体系,而他却受认识水平限制,无法在这方面做出多少的贡献,只能将问题的解决寄希望于共产主义。事实证明,这样的情节,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对完美道德的一种叶公好龙式的情节罢了。当共产主义的铁幕真正降临,多数人又不免如米兰.昆德拉(Milan.Kundera),一样开始要自由要人性。在这个问题上,还是乔治.奥维尔(George.Orwell)看得比较透彻——人性本来就别扭,何必要成天逼着自己存天理灭人欲呢?毕竟,就算有了一套完美的道德体系,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尼采(Friedrieh.Nietzsche)所说的超人。 -
2007-12-25
期末作业一,给自己的圣诞礼物 - [读书笔记]
或许中国式的思维读不懂西方人的激情——中国的女人从来都很安于自己的性别角色,小鸟依人,温情脉脉才是自己的义务所在.所以当西方女权主义的作品开始流入时,中国的女人更喜欢捧着这些大部头当作琼瑶池莉看.这也就是为什么《情人》(L’amant)被当作了超级纯爱小说,芙妮吉亚.伍尔芙(Virgna.Woolf)最被津津乐道的也只是把布鲁姆思卢波里(Bloomury)变成又一个Lesbos岛的情史.更不用说多丽丝.莱辛(Doris.Lessing)的形象是怎样从女权斗士共产先锋变成一个慈眉善目的知性大婶的,虽然人家从来没承认过.但是当我看到书评总是试图把一部充满了女性独立思考与政治立场表白的《金色笔记》(The Golden Notebook)用唯物辩证的党性思考和小资式的小情小调来跨界解读时,总是不免像吃了半斤西北谷食堂的夹生饭一样哽噎不已.
女性作家在文坛的安身立命之本或许就是温软感性的文字,事实上虽然比起很多同行来说的确平实得紧,但多丽丝.莱辛的文字的确很女性,“It is so dark in this flat,so dark,it is as if darkness were the shape of cold”(Golden Notebook ),男性作家多半是不会甘于写这样露怯的句子的.问题就在于,就是这样的文字承载的东西,就是能与《第二性》(Le Deuxième Sexe)这种理论大部头一样被奉为女权主义的圭臬,成为攻打父权制(Patriarchy)堡垒的红衣大炮.不能不说,单凭《金色笔记》本身所承载的思想容量,将莱辛大婶推到如今这个高度毫不为过.
《金色笔记》用一个女作家安娜(Anna.Freeman.Wulf)的经历作为小说主线,这一段原名“自由女性”(Free Women)的故事本身大概是六万字上下,然而在加入了表现女主角不同心理状态的几本笔记后,篇幅便达到了七十余万.我们知道现代派小说都喜欢用叙事结构来做花巧,胡里奥.科塔萨尔(J. Julio.Cortazar)的《跳房子》(Hopscotch)就把这种文字游戏做到了登峰造极.可是结构毕竟是用来表现小说主题的,《金色笔记》的人物形象当然通过”自由女性”就可大致概括,但没有了五本笔记尤其是金色笔记里的内容,恐怕整本小说都会沦入不可救药的平庸.其中的黑色笔记当然来自于她不能不提的“黑非洲”生涯;蓝色笔记则是安娜的日记,充满了干涩又激烈的自我矛盾与整理;黄色笔记是一部画中画式的小说草稿;最引起我兴趣的则是红色笔记, 她在笔记里这样写,自己加入GCD,“其原因就在于左派是这个镇上唯一具有道德力量的人,只有他们理所当然地把种族隔离看作洪水猛兽”.而尽管如此,“在我身上始终存在着双重人格:GCD员的人格和安娜自己的人格.”我们知道小说里安娜是一直都在接受心理辅导的,可是心理医生除了告诉她有人格分裂倾向以外似乎也没有帮上什么.安娜索性把自己的内心世界分裂成了N部分,用不同的笔记本来做记录,于是才会有这样的一本错综复杂的小说出现.而红色笔记里表达的这种共产主义情节本身来说是中产阶级知识分子或许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的,莱辛大婶自己也曾经是这样一个热血青年, 1919年生在伊朗境内,后来跟着满脑子浪漫想法的老爹去了西南非洲的罗得西亚.1949年她30岁,刚刚结束了第二次婚姻,逃离黑非洲来到伦敦寻找前途,随身携带一本小说手稿和一个两岁半的儿子.第二年她就鬼使神差地加入了GCD.“鬼使神差”是她后来的评价,因为其后的历史一直在证明一直高呼解放全人类口号的共产主义政权一直在怎样先奴役自己的人民, 她甚至很生气地写了一封信给苏联作协,抗议他们面对罪恶袖手旁观.但是热血毕竟不能当饭吃,人的私欲其实也是非常光明正大的理由,反讽之处就在这里——安娜使用红色笔记表达了她的政治理想,可整部小说却有半本书在讲她如何试图退出党组织. 因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共产主义组织,也不过和新纳粹一样,归根结底不过是小资玩叛逆游戏的借口(这一点由嬉皮们的偶像John.Lenon到Jim.Morrison再到Sid. Vicious这一等拿着吉他的操蛋鬼表现无疑).
请允许我再归根结底一次,女权主义(Feminism)归根结底也不过是这样的游戏.狭隘的女权主义分子陷入单方面的控诉斥责,其理想不过是对男性强势的拙劣模仿罢了.而多丽丝.莱辛高于一般女权主义分子之处就在于她都能从全局上审视性别间的关系,明确地指出男女性分别承载的义务,只有在对等付出并为之感到愉悦时方能和谐共处.而其笔下女性的困扰也多半正是由于需要男人的同时,又深深地恐惧与另一个人共享生命会带来的义务与转化. 我们可以数出一大批不幸的天才女作家:19世纪的艾米莉.狄金森(Emily.Dickinson)害怕婚姻,一生未嫁.接着是如加夫列拉.米斯特拉尔(Gabriela.Mistral),以及出生于彼得堡的芬兰人伊迪丝.瑟德格兰(Sodergran.Edith)都拥有灾难般的恋爱经验——米斯特拉尔一生都在创伤中过日子,写下的情诗为她赢得了诺贝尔奖.瑟德格兰则拥有一个异域林妹妹的命运.更不用说嫁得一个牺牲精神爆棚的先生最后还是装着石头跳了河的伍尔芙.莱辛本来也可能成为她们中的一员,他跟男人的纠结史恐怕还远胜于以上几位.然而,她有一个人生信条:寻求自由的女性必然要付出代价.所以她明白,患得患失的心态本无可厚非,然而过多地纠结于这个问题的结果就是如安娜一般与索尔.格林(Saul.Green)在相处(暂且难以认定这是否是恋情或者友情)中互相折磨. 在莱辛的世界里,女人的不幸可以解剖,但不可以用来控诉,她们必须正视自己渴望被爱的天性,并且进而接受由此可能招致的不幸.这种矛盾带来的不幸,不是一两个女人,而是全人类都在不同程度上的通性. 认识到了这个高度,往往就会有不堪苦痛的人逃避遁世变成犬儒,就像乱世下必然会出现竹林七贤式的人物.可是这样的人物对于社会往往不具有美学价值以外的贡献.故而比起周作人,鲁迅更为难能可贵,尽管单论文字造诣,或者说,作为一个学者而言,前者明显远胜乃兄.而多丽丝.莱辛显然也不是什么纯美派,其文字极少见知识分子作家必备的复合长句(当然了,她也不是什么知识分子),也少有如我这样尚远低于Cet-4水准的低水平读者难解的生僻词眼.这并不能证明她没有在文字上获得造诣的能力.相反,当作者拥有充分的思想需要大规模深层次表达时,是不需要华丽的词藻来填补空虚的.而莱辛老奶奶在历经人生沧桑后,不仅没被人所遗忘,反而拥有了杜拉斯(Marguerite.Duras)描述中的那种饱经沧桑的魅力,其坚实的基础在于的恐怕就是超越狭隘的女性视角,立足人类的视野和雄心,在《金色笔记》的末尾,索尔鼓励安娜摆脱那种完美主义的创作追求而导致的写作障碍时所表达的:世界那么混乱,个人的力量又那么渺小,你无法独力改变这个世界的全貌,无法独自将这个世界推向完美的秩序和发展道路中,那么就不如安于自己的角色,为这个世界贡献自己能够起到的一份推力,而不是摧残自己的生命,因为环境的混乱而惩罚自己.这种对于历史发展与个人价值的认识我们可以明显看出马克思理论中辩证历史观的影子.不得不说,这样将人类的归宿归结为了一个遥远又美好的天堂式前程的观点非常具有蛊惑力,怀着这样的历史观生存的人往往是带有格瓦拉(Che.Guevara)式宿命英雄主义,而又相对乐观上进的积极分子.而作为一个对人类(抱歉我屡屡使用这样的大字眼)怀有责任心与战斗欲的作家而言,她所需要,也最应当做的,就是留下如《金色笔记》这样一本解读时代,剖析人性的巨著,而不是替女人跟男人怄气.
再反观本文之初,彼时我还在对用中国式的政治哲学解读莱辛的人们冷嘲热讽着,而现在我也不可避免地开始用这样的观点来解释这位作家在终极性问题上的思想理念,或许这样的矛盾正是如我等仰望者不可避免的误区——想要完全解读这位文学的老祖母,我们所在世的每一个人或许都还太年轻.那么当创作《金色笔记》时的莱辛尚且犹疑地向世人展示着如安娜.伍尔芙,或者说,就是作者自己这样一个迷惘无奈的生命体时,我们或许也该扪心自问,我们对生活的理解与信念,是否如我们认为的那般坚实而不可动摇?如果答案是否,那么一场风暴毫无疑问地将在我们的心中刮起.而我们也的确看见了,当这种疑惑与思辨开始蔓延时,女权主义者们逐渐开始从泄愤式的,极端Anti-Male Power的第二代女权主义开始向趋于理性与整体性思考的第三代女权主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认识并构成现代女性价值观主体的后现代女权主义进发.这时我们才发现,原来莱辛正是一直在用她看似微不足道的助推力,为人类的前进幸福而疲惫地奋斗着. -
2006-02-03
用循环追求永恒的平衡点-关于博尔赫斯 - [读书笔记]
乔格.路易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阿根廷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也是仅靠短篇小说的成就就足以进入二十世纪文学名人堂的三位作家之一(另两位是鲁迅与卡夫卡,尽管有许多人怀有异议,不过我非常支持这个观点)。
博尔赫斯1899年出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们家族具有英国血统,所以他并非如我们想象中的那样,与在潘帕斯草原上驰骋的那些高乔人拥有共同的血缘。加之早年在欧洲游历求学,所以他更热衷于欧洲文化。对此,他自己评论道:“:《***》里没有提到过骆驼;我认为如果有人怀疑《***》的真实性,正由于书中没有骆驼,就可以证实它是阿拉伯的。《***》是穆罕默德写的,穆罕默德作为阿拉伯人没有理由不知道骆驼是阿拉伯特有的动物:对他来说,骆驼是现实的一个组成部分,他没有加以突出的理由;相反的是,一个伪造者、旅游者、阿拉伯民族主义者首先要做的是在每一页大写特写骆驼和骆驼队;但作为阿拉伯人的穆罕默德却处之坦然;他知道即使没有骆驼,他还是阿拉伯人。”因此,“任何题材都可以尝试,不能因为自己是阿根廷人而囿于阿根廷特色:因为作为阿根廷人是预先注定的,无论如何,我们总是阿根廷人。”一开始,他是一个诗人,散文家,直到他三十六岁才出版了第一部小说集《恶棍列传》。之后才开始为报纸杂志专栏发表一系列的短篇小说并结集出版。在此期间任职于阿根廷国家图书馆和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五十岁左右折磨他一辈子的双目终于失明,但仍坚持口述写作,1986年逝世。
到目前为止,我读过的博尔赫斯作品,仅限于一本浙江文艺出版社结集的小说集,里面收录了《恶棍列传》以及他不同时期的著名作品如《阿莱夫》、《小径分岔的花园》、《巴比伦的抽签游戏》、《两位国王和两座迷宫》等,基本上说,这本书收录的作品可以代表博尔赫斯不同时期的小说成就。对于我看过的博氏作品,我认为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以《恶棍列传》为代表,拙劣或巧妙地再现着欧.亨利的风格,没有(或者几乎没有)隐喻的出现,以写实主义的手法,叙述着出人意表却又在情理之中的故事。这一个部分,我们不妨称其为标准的小说模式。或许比之欧.亨利,博尔赫斯的不同之处在于,他的作品大多并不以他所经历的生活为蓝本。事实上,博尔赫斯一直为自己拥有做军官的祖上感到无比骄傲,但他自己不仅因为身体孱弱,更因为缺少与现实生活抗争的勇气,因此他以纸笔完成他游历世界冒险的梦想---他写作的题材从日本幕府武士,到中国沿海海盗,再到十九世纪末纽约与十世纪阿拉伯胆大包天的骗子恶棍,当然,也有勇悍的高乔牛仔和布宜诺斯艾利斯、蒙得维亚的黑帮。然而从这些小说中,我们看不到值得赞颂的智慧,勇气,诚义这些东西,有的只是狡诈,无耻,贪婪的投机者和蒙昧,愚蠢,懒惰的贫民大众,诸如此类的形象,时不时有一两个无名的荡妇婊子作为点缀。这也来源自博尔赫斯中产阶级的出身以及学者作家的身份,这使以他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对于缺乏教育,浑浑噩噩的底层民众的轻视甚至是敌视,一方面,作为社会的主要舆论力量,他们需要大多数人的支持,使他们看上去是代表了大众的意愿的;另一个方面,对于他们作品中表现的思想,大多数人并不能欣赏与应和,毕竟他们并不是通俗艺术的缔造者。这使他们缺少认同感,从而形成对群众的抵触心理,认为他们是不能欣赏艺术真谛的俗人,是艺术的破坏者毁灭者,既而不自觉地形成一个特殊的集团,筑起一座围城,将自己限制于小圈子的交流甚至是自我放逐,寻求孤独,更恐惧与外界的交流。当了十八年国家图书馆馆长的博尔赫斯很明显就是这么一个将自己流放于人群外的人。
关于另外一大类作品---以迷宫为主要喻体的小说,关于时间,空间性质的探讨。他坚持一个观点并明确地,多次地表述于他的小说中,即时间之所以无限,是因为它是循环的,并行的,殊途同归的。首先,时间无限循环,“未有新事。凡新事概已发生之往事。”他这么叙述。其次,时间以无数种方式并行,在这一刻,时间分岔走向两条不同的道路,下一刻亦然,但从两条或数条不同的道路中,又可以延伸到一个相同的终点,或者说新起点(如果觉得费解,完全可以看一遍《罗拉快跑》和《机遇之歌》这两部电影,一部中,主人公做了不同的选择,得到了不同的结果,但生存依然继续,没人知道她的将来;另一部主人公做了截然相反的选择,得到了不同的死法,但死总是大同小异的;如果还不够,可以看一篇叫做《拙劣的欧.亨利》的劣质小说,那当中,主人公毫无逻辑地在无数中选择中做了三种选择,最终三次死在同一把枪下,这些作品无不可看作博氏思想的延伸)。而如此的时间,他正是用迷宫来代替,迷宫来自人类本身,也来自外部时空,迷宫毫无目的地有无数分岔,却又无限循环,而作者自己认为,达到永恒的标志正是毫无目的的作为和无限地循环往复(关于《永生》一文主题的解读,我不能确定在匆忙和心不在焉中我是否得到了正确的信息)。那么着正可以解释时间的永久性,因为它毫无道理地扭曲产生了三维空间,而且被人赋予了无限的可能性。作为事实,我相信迷宫既然有入口令事物陷入,那么必然有其出口,或者对于在迷宫内的事物来说,入口就是出口,而既然有它的出口,那么做到毫无破绽地如液体般跟随大潮循环,也是不可能的---液体必将泻出---而作为渺小的人类,拥有如固体般的形态停滞或选择前进的方向,都是不可能的,必将---必将涌向一个被引导的方向,只是存在着时间问题而已。当然,时间在分岔,那么也存在其他的可能性而不是我臆测的这种。比如说,若我们可以选择,那么迷宫就是一场冒险的过程,我们如同闯入米诺斯迷宫的王子提修斯,只是这一次,我们弄丢了阿里阿德涅送来的长线引路,而不得不自己摸索,花上更长时间找到逃逸的道路。我相信,这已经是最乐观的猜测了。我的意思是,至少这种猜测肯定了出路的存在,而出路既然存在,找到它,只是漫长的时间问题。
关于博尔赫斯这位大师,自然并非一篇小文所能阐清,而我过于追求速度的读书方式,以及我逻辑能力的匮乏,也肯定难以完整理解他的思想内涵。那么即使是妄言,也只有这么多可以说了。当然,这显然是不负责任的做法,但是即将开学,我很难说再会拥有充足的时间,那么,也只能将一切推诸时间问题,时间的问题.







